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体重:女性17≤BMI<24,合格。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更详细全面的体检标准,请看《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https://www.gfbzb.gov.cn/zbbm/zcfg/byfg/tjbz.shtml)
报名方式
适龄青年首次在中国征兵网参加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须在中国征兵网进行实名注册。
征兵网账号与学信网共用账号,可直接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征兵网,无需再次注册。
网站首页“义务兵征集”→点击“下半年应征”,请按照页面提示填写个人信息。

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青年,在报名通道开启后,可登录“中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根据地市级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初检初核,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
被确定为送检对象的女青年,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展开政治考核工作。
兵役机关遴选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进行为期1—2周的役前教育,主要开展思想政治学习、政策法规宣讲、光荣传统教育、军事适应训练等内容。
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下发的《审定新兵实施办法》执行。
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及时向社会公示拟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后,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和部队被装。应征青年凭《入伍通知书》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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