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军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04〕8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军事训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2017〕3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学生军训安全工作,保障军训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工作机构
组 长:主管武装部的校领导
成 员:学生处(武装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各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武装部),学生处处长(武装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军训安全工作具体组织协调、计划的落实。
(二)负责检查军训值班落实情况。
(三)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四)负责学生军训前身体状况调查、摸底、确保学生参训资格。
(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六)负责处理军训过程中相关突发应急事件。
二、安全保障分工
(一)学生处(武装部)负责与承训单位(部队)的全面协调工作,统筹负责军训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
(二)各学院要安排军训值班,辅导员要坚持到训练场检查学生参训及遵纪情况并考勤,配合教官做好训中思想政治工作,武装部每天不定时抽查。
三、健康要求
军训中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如确属实际需要,请假不足1天者由军训教官和辅导员共同批准;请假1-2天者,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请假3 天以上者(含3 天),由学生处批准。因病请假者,需有校医院或者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按上述程序审批。凡缺勤超过本期军训总天数的 1/3 者,来年必须重训,身体有残疾或者确因身体疾病无法参加军训者,可以视情况采取观摩、跟训、少训或者予以免训。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原则:军训期间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流程:军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现场管理人员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迅速安排处置,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伤害事故处理工作。
1.发生学生晕倒、中暑、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情况。辅导员、军训教官等现场管理人员要立即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情况严重,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就近送医,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发生打架斗殴等重大违纪事件。现场管理人员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事态的扩大,救护受伤人员,立即停止其军训。
3.发现学生心理变化和精神异常现象。辅导员要及时向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报告,心理咨询老师要及时介入,做好相关心理调适工作。
(三)应急处置电话
保卫处:3682110
校医院:3683120
心理中心:3682658
党委武装部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