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 规范和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课程建设
2020-04-08 16:11   审核人:   (点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适应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实施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以提升学生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的宏观指导,规范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和学科建设,近日,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高度重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和军事课建设工作,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2019年1月,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学生军事训练和军事课建设顶层设计日臻完善。《标准》的出台,对加强军事课建设督导评估,促进学生军事训练的全面健康发展十分重要。

  《标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等要求,一是坚持教育性,旨在通过导向和激励作用使军事课真正回归教学和育人,提升受教育者的综合国防素质;二是坚持科学性,注重把握课程建设规律、量化课程建设指标、创新课程评价方式;三是坚持执行性,注重考虑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开展军事课教学中的实际情况,着眼解决课程建设中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强执行;四是坚持核查性,明确了课程建设的指标体系,有利于普通高等学校对照检查军事课建设,有利于有关部门进行督导评估。

  《标准》是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整体框架上,《标准》把基本原则、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学科建设等五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对军事课建设进行了规定,其中每个一级指标又分二、三级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标准》采用质性评价和量化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在从课程建设必须要达到的质性指标对高校军事课建设进行合格与不合格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以量化指标对高校军事课建设进行优秀和良好评价。

  “课程建设标准是对高校军事课课程建设基本原则、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表示,“标准出台后,下一步教育部相关机构和军队有关部门将密切协同配合,加强督导评估,切实解决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中存在的组织管理不完善、政策制度难落实、师资力量短缺、训练内容滞后、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推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和军事课课程建设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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