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2022-04-13 10:40   审核人:   (点击: )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2〕8号),为确保我校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条不紊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

即日起,各学院要有序组织、指导借款毕业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引导学生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各学院要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对本学院借款毕业学生进行逐人联络,确保能和借款毕业学生保持有效沟通。

各学院要及时提醒本院未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的借款毕业学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同时由学院经办人在开行助学贷款系统内完成毕业确认审核工作,确保每位借款毕业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按要求完成。原则上,每个借款学生(贷款已结清除外)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认真核对每一位贷款毕业生确认表内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包括QQ、微信、电子邮件等)、贷款信息等是否准确,并在系统内进行维护,方便日后催收。具体流程如下:

 

1.查询需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各学院经办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管理系统(https://www.zxdk.cdb.com.cn),导出毕业学生名单,并提醒学生及时办理毕业确认。操作路径:高校助学贷款在“贷后管理”菜单“毕业确认”功能模块中导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校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导出。

2.借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Is.cdb.com.cn),核对个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包括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3.毕业确认。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办理确认(因疫情原因不再要求现场办理),各学院经办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管理系统对学生的毕业申请进行确认审核,重点核实家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工作单位电话、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地址等信息的真实性,审核无误后从系统中导出毕业确认表交给学生。

4.告知注意事项。办理毕业确认手续时,各学院应对借款学生进行贷后政策、诚信知识和金融知识的教育,告知借款学生贷后管理要求、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提醒学生牢记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各学院还应告知学生在每年11月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同时,各学院应加大对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的宣传力度。

如学生因受疫情影响无法返校进行毕业确认,各学院应采取给学生发送电子版毕业确认表或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下载毕业确认表的方式完成毕业确认,学生打印填写毕业确认表(包括签字和捺指印),在规定时间内把纸质版毕业确认表寄回学院,由学院留存纸质版毕业确认表

二、高校助学贷款按权限修改错误数据信息

各学院要认真核对借款毕业生的每一笔合同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信息应一并提交修改,避免出现几笔合同中只修改一笔错误信息的情况(展期学生除外)。其中贴息截止日期错误的信息,需报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核(见附件1);到期日期错误的(仅限2015年(不含)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应随同贴息截止日期错误信息一并上报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待审核汇总后交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统一进行审核(见附件2);其他类别的错误信息由学校资助中心在信息管理系统内自行审核修改。

三、修改错误信息上报方式和时间

如需要进行贴息截止日期的修改,由高校经办人在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内统一提交申请,随后省资助中心将根据高校报送的错误信息更正申请表与系统内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高校负责人完成提交。请各学院于510之前将错误信息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随后省资助中心将于6月28日前核对完毕。错误数据修改完毕后,请各学院认真核对修改后的信息,发现修改有误的现象应及时反馈,除此之外,将不再进行修改。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和就学信息变更

各学院在通知生源地贷款学生毕业确认过程中,需提醒学生如出现就学信息错误或者学籍发生异动的,尽快联系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以便学生在读期间继续享受贴息政策。

五、有关要求

毕业确认工作是确保借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借款学生,要认真组织当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讲解合同义务、还款政策和流程;尽量避免学生因国家助学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而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请各学院严格按上述时间规定报送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压缩文件标注学院名称,电子邮件地址:xxxyzd@yeah.net)。

 

附件:1.新乡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日期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

     2.新乡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到期日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

 

 

新乡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3日

 

附件【附件1: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日期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到期日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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