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收到录取通知书并在考入高校报到注册后,持录取通知书和展期申请表前往考入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2.在考入高校办理完相关确认手续后,持录取通知书和展期申请表(申请表应该有考入学校签字盖章)到原贷款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展期申请,申请展期时间截止到9月20日。
3.办理展期手续的学生在专升本或研究生毕业后开始还款,如果继续攻读学位需要重新办理展期手续。
4.申请展期学生在办理手续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a.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b.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c.展期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考入学校资助中心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