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乡学院2026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6-09-16 18:06   审核人:   (点击: )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2026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符合条件的2023级、2024级、2025级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按照《新乡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院学字〔2017〕21号)评选条件(见附件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三、名额分配

通过系统进行分配,学院可登录“新院学工”查看具体名额。(见附件2)

四、工作流程

1.组织领导。学院成立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作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实,加强对评先评优工作的组织指导。

2.宣传发动。学院严格遵循评先评优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3.开展评选。

1)相关专业、班级成立由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和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综合测评小组,严格依据标准,采取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方式,评定学生2025—2026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并及时公示、核准。

2)相关专业、班级结合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和综合测评情况确定候选人,报学院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初审通过的候选人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候选人及班级负责人于9月22日18:00前提交申请(见附件3)。

3)学院于9月23日18:00前完成审核(见附件2),并通过工作日志提交评选报告(见附件4)。

4.复审研究。学生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生处实名反映,由学生处核查处理;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审定。

复审中发现填报信息不实或填写不认真的,直接取消其本次参评资格,且学院不再递补名额。

附件:

1.新乡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节选

2.学工人员操作说明

3.学生操作说明

4.评选报告模板

5.荣誉审批表打印模板示例

                         学生处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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