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学函〔2024〕159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4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理想信念坚定,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纪守法。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无不合格课程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原则上从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以创业带动就业。已落实去向毕业生优先推荐。
3.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文明学生”“最美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两次以上(含两次)荣誉。
(三)直接推荐
在社会突发公共事件中,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获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荣誉表彰,可直接推荐,不占用学院指标名额。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向学院推荐人选对象。
2.学院推荐。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确定推荐的人选。
3.预选公示。预选名单须在学院内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确保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4.上报审批。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公示及资格审查合格、相关信息无误的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须由学院加盖公章后报学校审批。
5.学校对《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和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直接取消资格。
(二)报送要求
1.学院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评审、公示,组织推荐对象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要求内容真实,各项不得空缺。
2.学院汇总、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附件2须加盖公章)。
3.学院需报送1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见附件3),要认真筛选、优中选优,突出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同步报送其所获主要荣誉证书扫描件;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照片 2—3 张,画面主题突出、画质清晰,大小不超过 10MB。
4.各学院需于4月11日上午11:00前将所有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交至学生处,电子版(打包、署学院名)发送至xxxyx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