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将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1.各学院可根据实际申报“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奖项。各奖项分别推荐最多1项(名)参加学校评选;
2.2018年结项的特色学生工作(活动)和2021年立项的特色学生工作(活动)要求均需参加“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申报;
3.2018年、2021年结项或立项的特色学生工作(活动)主持人参加“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评选条件
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三、评选条件”相关要求。
三、材料报送
1.各学院于6月21日12:00前反馈参评意愿(2018年结项和2021年立项的特色学生工作/活动要求参加申报,无需反馈);
2.参评学院于7月13日12点前将申报表、佐证材料、个人电子照片和项目(个人)视频的电子版提交至学生处709室,纸质版待评审之后再提交。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先进单位申报表
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申报表
4.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申报表
学生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