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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3〕170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3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原则上从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优先条件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2.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
3.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体育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成绩荣誉或奖励的毕业生。
4.道德品质突出,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获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的毕业生。
(三)直接推荐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在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或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过表彰的,可直接推荐,不占用学院指标名额。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
2.学院推荐。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确定推荐的人选。
3.资格审查。学院在上报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数据库之前,应对初审合格的省优秀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不具备毕业资格、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4.预选公示。预选名单应在学院内公示3天以上,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确保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5.上报审批。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公示及资格审查合格、相关信息无误的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须由学院加盖公章后报学校审批。
6.学校对《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和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直接取消资格。
(二)报送要求
1.学院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评审、公示,组织推荐对象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手填,一式两份),要求内容真实,各项不得空缺。
2.学院汇总、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附件2、4,须加盖公章)。
3.学院按照《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Visual Foxpro)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要求,制作优秀毕业生数据库,数据库中所有数据项应准确无误。
4.学院需报送1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要认真筛选、优中选优,突出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内容应包含事迹文字材料、图片、视频素材、受访视频等用于宣传推介材料,事迹材料应采用第三方人称,突出重点,内容真实,简明扼要,具有较强的触发力和感染力,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后期将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hnsbys)等渠道予以宣传。
5.各学院需于5月22日上午10点前将所有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交至学生处,电子版(打包、署学院名)发送至xxxyxsc@126.com ,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所需表格可在本通知附件下载。
四、待遇及表彰
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3.优秀应届毕业生如参加各类就业双向选择活动时,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五、宣传推介
1.抓实校内宣传。省级优秀毕业生表彰文件下达后,学校将在学校官网、公众号、校内醒目位置张榜(图文并茂)宣传,并通过设立专栏、编印宣传画册、专题报告会、班团活动等载体,组织对其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
2.抓实优质推介。开展“优生、优企、优岗”专项就业双选会活动,针对省级优秀毕业生,按照“专业适用、优先推荐”的原则,向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推荐,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指导、精准推送优质岗位、助推河南省优秀毕业生进入优质企业、优质岗位就业,并通过新闻、访谈进行专题报道。
六、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推荐材料。要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评选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真正把毕业生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
在评选活动中,被评选为“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如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等相关情况的,学院须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相关审批材料,向学校呈报取消其“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书面报告,并将其证书和相关材料退回。
学校加强对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监督,监督电话0373-3682382,现场举报反馈请至行政楼709室。
学生处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Visual Foxpro)数据库结构
4.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