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学风严查工作
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打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决定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风严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学院开学自查期:10月13日—11月1日
学校集中抽查时间:首次11月2日,后期临时通知
学院持续检查期:11月3日—12月31日
二、检查组成员
1.学校检查组由学生处、团委、各学院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组成;
2.学院检查组为各学院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和辅导员组成。
三、检查内容
紧密围绕学风建设“八率”开展检查。其中:
1.课前(间)主要检查各班级学生考勤、带教材和带笔记本的情况;
2.日常检查主要查看专心听课率、课堂互动率、课外学习任务完成率、考证率、考试作弊率的相关记录和原始材料。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风严查工作,充分利用海报等传统宣传途径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技术,面向学生多渠道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2.注重教育,强化引导。各学院要将检查和教育相结合,以主题班会、座谈会、谈心谈话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
3.认真部署,积极落实。在学院持续检查期,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部署安排,坚持每周至少2次对本学院学风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每周五16:00前在“钉钉”内以工作报告形式提交本周检查结果及相应工作材料(照片、学风建设检查记录表等);于每月月末对本学院当月“学风八率”以及同比上月变化情况具体数据进行汇总,并在“钉钉”内以工作报告形式(工作报告类型选择《学风“八率”月报》)提交。
5.定期总结,加强宣传。各学院要定期对学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积极宣传,将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以新闻稿或其他形式报送至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xxxyxsc@126.com),学生处将定期在校级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6.学生处将随机选择时间段,组织校团委和各学院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学院日常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随机选取班级开展临时抽查,定期将结果进行全校通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