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18〕168号),现将新乡学院2018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新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依据如下标准进行评选申报: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
3.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2.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4.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预选名单。要注重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二)公示
各学院对拟表彰的个人和班集体,要在全院予以公示3天,接受大家监督。
(三)评审
各学院要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个人和班集体,认真组织填写《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见附件2)或《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3),并于4月9日前将评选纸质材料(附件1、2、3,须加盖公章)报送至学生处,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xxxyxsc@126.com,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所需表格可在本通知附件下载。
四、有关要求
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对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评选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大学生树立与这个时代主题同心同向的理想信念,勇于担当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励志勤学、刻苦磨练,在激情奋斗中绽放青春光芒、健康成长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