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
通知
各学院:
按照《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8届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18〕152号),现将新乡学院2018年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新乡学院2018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各方面表现突出。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获得2018年新乡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
7.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预选。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公示。预选名单应在学院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3.资格审查。各学院在上报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数据库之前,应对初审合格的省优秀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不具备毕业资格、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4.上报及审批。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公示及资格审查合格、相关信息无误的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须由学院加盖公章后报学校审批。
5.学校对《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和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淘汰。
(二)报送要求
1.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当年毕业生总人数并按比例推荐人数(取小数点前整数),组织推荐对象认真填写《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手填,一式两份),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2.各学院完成优秀毕业生名单公示后,认真填写《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附件2,须加盖公章)。
3.各学院按照《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Visual Foxpro)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要求,制作优秀毕业生数据库,数据库中所有数据项应准确无误。
4.各学院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时,同时报送2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直接与其他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xxxyxsc@126.com。
5.各学院必须于3月30日上午12点前将所有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交至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xxxyxsc@126.com ,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所需表格可在本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