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16〕21号
关于印发《新乡学院2016年新生入学
资格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新乡学院2016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已经2016年9月19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6年9月20日
新乡学院
2016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
为了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64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乡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兴友
副组长:吴 中 刘 翔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办公室主任由欧阳豫樊兼任。
各院系需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复查时间
2016年9月21日—11月4日
向学生处移交档案:11月7日—11日。
三、复查对象
2016级所有新生。
四、各部门职责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办公室
负责新生复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复查工作的总协调。
(二)监察处
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监督,接受学生投诉。
(三)教务处
1.负责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新生核对模块上传入学的新生数据,在网上与教育部备案的当年录取数据进行核对;
2.负责配合学生处完成新生文化和专业科目复测;
3.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四)财务处
负责对学生收费情况进行及时通报。
(五)学生处
1.负责对各院系新生复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组织各院系对新生档案进行审核;
2.负责配合教务处完成新生文化和专业科目复测;
3.负责收存、管理新生纸质档案。
(六)招生办公室
1.负责新生电子档案收存、审核;
2.负责向各院系提供新生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
3.负责招生信息的上报。
(七)后勤管理处
负责入学新生的体检。对于招生政策规定不能入学就读的严重疾病患者和在招生体检中舞弊的考生要严格把关,该清退的要予以清退。
(八)各院系
1.负责对新生入学基本信息的核查,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新乡学院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与其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栏目信息进行对照检查并核对笔迹;
2.负责将新生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张贴在指定位置,组织学生集体确认,真正做到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六对照”,确保复查工作顺利进行;
3.体育、音乐、艺术院系要按照工作要求,结合院系专业制定专业复试方案,并组织学生开展专业复试;
4.11月4日之前将本院系新生复查结果报学生处;
5.按照规定时间向学生处移交本院系新生档案。
五、具体措施及要求
新生复查工作由学生处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各院系具体组织实施。各院系在新生入学和复查期间,要认真遵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六对照”原则,对新生进行认真复查,严格杜绝以下考生取得入学资格:虚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招生考试和体检中作弊的考生;冒名顶替入学等舞弊的考生。
各院系在新生复查中发现有疑点的考生,要及时向新生复查工作办公室通报,新生复查工作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认真核查,予以确认。一经确认为作弊考生,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作弊考生的入学资格。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入学报到和复查期间的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报到和复查期间的资格审查是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重要环节。复查时,各院系要认真复核学生身份,查验学生相关证件。
复查时需要查验的证件:
(1)录取通知书:所有考生必须持我校统一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报到;
(2)准考证:新生报到时,要出示本人高考准考证;
(3)身份证:新生报到时,要出示本人身份证。
复查时,证件不全的,相关院系要做好记录,并重点核查身份。
2.根据档案材料核查考生身份
新生报到后,各院系要组织专门人员,结合学生档案整理工作,对照考生中学档案、考生电子档案中载明的信息,对每一个新生逐一单独当面谈话,核对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信息。
招生办公室收到的部分考生纸质档案,要尽快整理后转交相关院系。
各院系待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要将新生的纸质档案于2016年11月11日前交学生处。
3.入学身体复查
新生入校后,校医院要组织新生进行体检。对于高考电子档案信息中考生身高、体重等和体检结果差距较大者,校医院要及时通知相关院系重点核查。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学生处,以便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4.文化和专业科目复试
由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办公室协调教务处、大学外语部制定新生文化和专业科目复测方案,全校统一时间组织新生进行文化科目集中复测。
对艺术、体育专业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进行专业复测。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对艺术、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要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查,对与高考专业成绩差距较大者要重点核查、处理。
5.对高考加分考生进行复查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对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加分考生的资格和成绩等进行复查,重点核查是否经过规定的测试、公示等程序和环节。
六、总体要求
1.各部门、各院系在新生复查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有关文件精神,对规定的复查对象和范围要周密安排,不留死角。在复查的程序和方法上,要严密周全,便于操作,既不能冤枉一名学生,也不能漏掉一个舞弊的学生。
2.参与复查的相关工作人员要严肃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参与舞弊的工作人员按高考作弊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者的责任。
3.健全投诉机制,对涉及考生资格弄虚作假的投诉和举报,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4.对于复查合格的新生,由教务处按照2016年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电子学籍注册,建立学生学籍库;对于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以违规手段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的考生、冒名顶替入学等舞弊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注册,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同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所查出的舞弊学生的档案交新生入学复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封存备查,不得流失。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新生入学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复查结果由学生处于11月7日前按要求报省教育厅。
2016年9月 20日
附件:新乡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附件:
新乡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新乡学院监察处:
地点:行政楼五楼
电话:3682523
邮箱:jiwei@xxu.edu.cn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办公室:
地点:A-14西二楼
电话:3683016
邮箱:xxxyx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