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新乡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
及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各院系: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的要求及《新乡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新乡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及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新乡学院2016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是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应届毕业生,评选条件为:
(一)新乡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是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应届毕业生,评定数量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10%,评选条件为:
1、学习认真刻苦,必修课程学习成绩优良率在80%以上,毕业论文和答辩(设计或实践)成绩优秀,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20 %;
2、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在毕业文明离校过程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模范遵守法纪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或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获得2016年新乡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
6、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优秀毕业生,预选名单应广泛征求意见,在院系范围内公示3天,各院系将所有材料汇总后报学生处,由学校审定。
(二)学校审定后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上报省教育厅审批,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发文表彰。
四、工作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条件,认真把关,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要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2、各院系要组织推荐对象认真填写《新乡学院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2,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3、各院系要根据要求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见附件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人员信息表》(见附件4)、《新乡学院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汇总》(见附件5)、《新乡学院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信息汇总》(见附件6)。
4、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各附件说明填写,表格中所有项目数据应准确无误,上报材料时同时提交纸质与电子版(可拷贝或发送至学生处公邮),纸质版必须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5、本次评选工作于2016年4月5日上午11点结束,各院系要按照要求,认真整理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数据,数据应准确无误,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所需表格可在学生处网站-文件下载处下载。
6、各院系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时,同时报送2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事迹具有典型示范性。
2016 年 3月 30 日
附件:
1. 新乡学院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3.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4.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人员信息表
5. 新乡学院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汇总
6. 新乡学院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信息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