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5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5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的评选奖项为 “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
二、申报名额
全校申报名额不超过3人。
三、评选对象
优秀辅导员评选对象:高校一线专职辅导员(指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以下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四、评选条件和标准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中的各项工作职责,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在近两年辅导员年度考核中成绩优良,学生满意度和认可度高;
3.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学生工作,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原理和方法。注重运用各种工作载体,尤其是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注重科学研究,善于思考和总结,能够结合辅导员工作实际,做到日常教育和理论研究相互结合,有学生工作研究成果;近两年内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关的论文或参与1项厅级以上(含厅级)思想政治工作类相关课题研究;
4.热爱辅导员工作,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含4年),至今仍在辅导员工作一线,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从事辅导员工作虽不满4年(不少于2年),但确有突出成绩的辅导员;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接受过系统的岗前培训;积极参加辅导员工作相关活动;近两年所带学生违纪率在0.5%以下,无重大事故发生。
5.已经获得过历届“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五、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须提交材料:《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限2000字)一式3份,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培训情况证明,学工部门出具的所带学生违纪情况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验后原件当场退回。
六、申报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申报表格可从“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信息网”下载,网址:sz.haedu.gov.cn。请各院系于
6月
2日前
将申报表格的纸质版、电子版(发至指定信箱:xxxsc@163.com)送至学生处。
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党委学工部
2015年
5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