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乡学院学校奖学金发放工作安排
2014-10-21 18:21   审核人:   (点击: )

新乡学院关于2014年学校奖学金发放工作安排意见

 

各院(系):

为做好2014年我校学校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 91­­920日院(系)宣传

2. 921­­923日学生个人申请

3. 107­­1020日院(系)评审

4. 1030日数据统计、报送材料,纸质申请审批表要同时报送。

二、材料填报

(一)材料报送种类、数量及格式

1.学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A4格式正反面打印,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居本专业前30%者可申请一等奖学金;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居本年级前40%者可申请二等奖学金;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居本专业前50%者可申请三等奖学金。获得新乡学院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内容填报要求

1.学校奖学金申请表需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申请表“学习情况”栏中,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釆用同一标准(选择“专业”打钩〉,且不得出现并列情况;总人数和必修课门数应据实填写,不得出现同一排序标准下前后总人数不一致、必修课门次不符实际等情况。

3.申请表“学生获奖情况”需据实填写,注明获奖时间、所获奖项全称及颁奖单位,不得伪造虚构。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

4.申请表“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其中:学校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100字以上200字以内;辅导员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院系领导要有明确推荐理由。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5.申请表“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学生申请时间和辅导员及院(系)推荐时间要间隔3天以上,填表日期在20141023日前;推荐人和院(系)领导须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

6. “院(系)意见”栏须加盖院(系)行 政公章,不得以党总支或其他部门印章代替,不按要求加章视为无效申请。申请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申请表报送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7. 院(系)要报送学校奖学金汇总表和评审总结报告各一份,报送的总结报告及申请表均须加盖院(系)行政公章。

三、有关要求

1.严格把握原则:坚持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名额可以空缺。

2.严格按标准评审。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居本专业前30%者可申请一等奖学金;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居本年级前40%者可申请二等奖学金;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居本专业前50%者可申请三等奖学金。在学校组织审核阶段,对于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任意一项不在评选范围内或申请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将直接取消申请学生的获奖资格。

3.严格按评审结果发放。学校奖学金获奖名单一经学校审核批复,必须严格按照名单发放奖励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奖励范围。

4.严格落实公示时间要求。拟获奖学生名单须在院(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定为1027日—1029日,同时公示咨询电话。

 

附件: 1.  2013-2014学年度学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2013-2014学年度学校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新乡学院2014年度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名单表.xls已下载
附件【2014年度新乡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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