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乡学院第七届运动会的通知
2014-03-18 11:08   审核人:   (点击: )

关于举办新乡学院第七届运动会的通知

 

各院、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深入开展大学生“华光”体育活动的通知》精神,促进全校师生健身运动的蓬勃发展,展示广大师生崭新的精神面貌。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于今年416日—18日举办新乡学院第七届运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2014416日—18日(星期三、四、五)

二、地    点:新乡学院西区运动场

三、竞赛项目:

    按照新乡学院第七届运动会学生竞赛规程进行(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

1、各院、系于2014321日(星期五)上午80010:00将纸质报名表报送体育系张美玲老师处,纸质版需经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本院、系公章;电子报名表发送至张美玲老师邮箱,逾期或手续不全不予受理。报名表与联系方式(附件3)。

2、院系名称必须填简称,名称简称及运动员号码区间(见附件2

五、奖励办法:

    1、单项奖励:按学生竞赛规程要求确定单项名次。

    2、集体奖励:

    1)竞赛成绩奖:参加院、系取团体总分前六名;

    2)精神文明队:参加院、系评出六个队。

六、要    求:

    1、各院系接到此通知后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加,并按各项竞赛规程抓紧时间训练,在比赛中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力争竞赛成绩与精神文明双丰收。

    2、从即日起,各院、系开始选拔仪仗队、国旗手、护旗手、院系方队等队伍,并及时组织训练。

3415日(星期二)上午10:00大会所有筹备工作全部到位,校领导将对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新乡学院第七届运动会组委会                                   2014318

 

 

 

 

 

 

 

 

新乡学院第七届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选办法

 

为全面保证我校第七届运动会各项比赛顺利进行,充分展示我校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运动员、裁判员团结协作、公平竞争、赛出风格、赛出水平,根据大会组委会决定,在赛会期间开展“精神文明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我校第七届运动会的各院系代表队。

二、精神文明奖评选条件

1.院系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运动会期间院、系至少有一名领导在场组织学生观看比赛。

2.认真组织本院系参加运动会,服从大会安排、调度,执行大会竞赛规程,保证本院系参赛及观众人数,并坚持始终。

3.参加开、闭幕式,服装整齐统一、步伐一致、口号洪亮、精神面貌好。

    4.严格管理,观众队伍按时入场、退场,遵守大会纪律和有关规定,座次整齐、秩序良好、气氛热烈、做文明观众。

5.院、系非参赛人员无进入赛场 ,陪跑等违纪现象。

6.积极参与大会宣传投稿,团队协作精神突出,院系宣传阵地展板、标语、彩旗等按规定悬挂或固定。

7.不乱扔垃圾,保持本观众区及周边环境卫生。

三、评选办法

(一)“精神文明奖”评选活动在大会组委会领导下,由团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在比赛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院系代表队、运动员违反竞赛规程和纪律;

2.院系代表队、运动员有打架、斗殴、罢赛等违反现象;

3.院系代表队、运动员有其他违反学院有关规定的行为。

4.院系代表队、运动员有冒名顶替行为。

四、评选名额

本届运动会设“精神文明奖”6名。

五、奖励

荣获“精神文明奖”的院系,学校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评比内容

各院系代表队基础分为1000分。

对于积极组织、参与学校运动会开幕式(鲜花方阵、红旗方阵、大型团体操)的院、系加50分。精神文明奖成绩每天公布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一) 开幕式(共300分)

1.精神饱满(100分)

2.动作整齐(50分)

3.服装统一(50分)

4.创意好,有院、系特色(50分)

5.各院系代表队通过主席台时,不得停留。(50分)

以上各项由大会组织评委会现场打分。

(二) 赛场纪律(200分)

1.学生观众应尊重并积极协助检察人员工作,有无故拒绝检查的每次扣10分。(20分)

2.所有参加运动会的同学,必须服从大会指挥,不迟到、不早退,在大会比赛期间检查、抽查时,每缺1人次扣5分。对集体性明显迟到、早退者一次扣10分。(70分)

3.比赛期间,从院系指定位置,进入比赛场地的每人次扣10分。服务人员只能在运动场外进行服务。中途不得送水、毛巾等。田赛项目(特别是标枪和铁饼)坚决杜绝非参赛学生进入场地。(30分)

4.运动员要尊重裁判员。如有问题必须通过领队到大会裁判长交涉,不得在此赛场与裁判员吵闹,违者视情节1次扣5-10分。(20分)

5.各院系推荐一名安全管理员,在看台上观看比赛的同学必须服从安全管理员的管理。严禁翻越栏杆,一人次扣5分。(20分)

6.参加集体项目比赛的运动员自觉遵守比赛规则,进出场地整齐有序。(20分)

7.发现学生陪跑的,扣陪跑学生所在院系5/人次。(20分)

以上各项如有违反的,直到扣完该项分数为止。

(三) 场地卫生(200分)

1.院系指定位置要做到一日二扫,上、下午比赛结束时各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纸屑、塑料袋其它杂物的酌情扣30/每次。

2.发现学生在比赛场地上或者从看台上往栏杆外乱丢杂物的每人次扣20分。

(四) 宣传(300分)

1.院系宣传阵地整体布局效果好,主题突出,有观赏性、艺术性,体现院、系特色。(40分)

2.宣传板(80分)

①整体布局效果好(30分)

②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富有积极意义。(20分)

③图案新颖,颜色搭配鲜明。(15分)

④字迹清晰工整,结构规范。(10)

⑤内容积极向上,推动大会圆满成功。(5分)

3.必须踊跃投广播稿,各院、系投稿不得少于50篇,少一篇扣3分。(150分)

4.学生观众热情,能积极为运动员加油,有喝倒彩、漫骂等不文明行为,每人次扣5分。(30分)

5.有事迹特别突出者并及时报道的、运动员事迹特别感人者,每人次加5分(带病参加比赛的不加分)

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   

 

新乡学院第七届运动会组委会

                                       2014318

附件1

新乡学院第七届运动会学生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2014416日—18在新乡学院西区运动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

1、甲组:各院、系

2、乙组:体育系

三、竞赛项目

1、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

2、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

四、参加办法

1、以院、系为单位参加,各代表团限报团长1人,副团长2人,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由各院系汇总后于2014年3月24日(星期一)报至学生处教育科。

2、每队限报运动员60人(男、女各30人),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3、必须按照规程要求报名,若在资格审查和比赛中有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除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外,再从该院、系的团体总分中扣除30分。情节严重者除取消该院、系参赛资格外,还要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

五、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大会提供比赛器材。

六、运动员资格

参加全国高招统一考试,取得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大专生、五年制学生,品德端正,学习成绩合格,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七、录取名次

1、单项录取:

甲组各项目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每组每单项报名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额(含8人)的项目减一录取,其计分方法不变。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单项取消该项比赛。

乙组各项目录取前3名,每单项报名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额(含3人)的项目减一录取。

2、团体奖:

甲组:团体总分取前6名,团体总分按本单位运动员得分之和计算,并依次排列名次,若两个以上单位得分相等,则以破校纪录多少排定名次,破纪录多者名次排前;若仍相等,以本届获第一名多少排定名次,第一名多者名次排前;余者类推。

乙组:不设团体奖。

3、精神文明奖:

1)参评院、系取前6名。

2)参评办法另发(由团委制定)。

八、破 纪 录:破记录加10分。

九、注意事项:

1、不准带碳酸饮料进场。

2、跑鞋鞋钉不准用长钉,必须用标准塑胶钉。

3、维护看台秩序,注意安全,不准攀爬护栏。

4、检录时必须携带号码布及学生证,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新乡学院第七届运动会组委会

                                   2014318

 

 

 

 

 

 

 

 

 

 

 

 

 

 

 

 

附件2

新乡学院各院系名称简称及运动员号码区间

 

1.        商学院(商学院):0101----0160

2.        外国语学院(外语学院)0201----0260

3.        机电工程学院(机电学院):0301----0360

4.        文学院(文学院):0401----0460

5.        艺术学院(艺术学院):0501----0560

6.        数学与信息科学系(数学系):0601----0660

7.        土木工程与建筑系:(建工系):0701----0760

8.        教育科学系(教科系):0801----0860

9.        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工学院):0901----0960

10  管理学院(管理学院):1001----1060

11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计信学院):1101----1160

12  音乐系(音乐系):1201----1260

13  新闻传播系(新闻传播):1301----1360

14  物理与电子工程系(物理系):1401----1460

15  生命科学与技术系(生科系):1501----1560

16  历史系(历史系):1601----1660

17  政法系(政法系):1701----1760

18  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国际交流):1801----1860

19  体育系(体育系)

 

 

 

 

附件【附件3:运动会报名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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