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新乡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安排意见
2013-08-31 16:35   审核人:   (点击: )

关于2013年新乡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安排意见

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和发放工作,根据省资助中心有关工作安排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到实处

认真解决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棚架问题,确保应贷尽贷。

  二、贷款发放范围、标准、时间及利率

  范围是符合贷款发放条件院系的全部在校生;标准为每生不高于6000元;贷款时间、利率等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贷款发放和到期的几个具体日期:

  借款合同起始日:20131112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19920日;4年制学生为2020920日;5年制学生为2021920日,以此类推。请各院系按照此规则指导学生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借款发放日:20131112日。

  借款起息日:20131112日。

  (二)本年度贷款首次利率按届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年限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以后随人民银行利率变化及合同约定作相应的变动。

  三、贷款发放日程安排

  本年度贷款发放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申请、数据录入、上报(92-1025日)

  92日起各院系开始进入2013-2014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宣传、申报、审查、录入阶段。

  96日(含当日),各院系通过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13-2014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99日,校资助中心汇总全校上报省资助中心,912日省资助中心汇总后报开行。

1016日,院系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院系应在录入截止前将数据按要求上报校资助中心。今年贷款申报工作要重点做好两个环节的公示:第一是院系公示,各院系在初步确定贷款学生名单后要通过网络或报栏张贴等方式向全院系学生公告3天并留存公示照片备查,第二是学校公示,学校对院系数据审核通过后要通过学校官网或校资助中心官网面向全校学生公告2天,同时各学校需要把公告的具体网址报省资助中心(学校名称+具体网址通过办公系统报送到省资助,注:在数据审核前务必报送完成,否则不予审核),如果学校没有按要求公示,省资助中心在随后的数据审核环节将直接取消其贷款资格。

  1022日,省资助中心通过网络审核贷款数据,并将审核汇总及公示情况函告开行,开行审批通过后,学校经办人在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中执行合同预处理(分别是待办折卡生成和合同批量生成),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

  1024日至25日,学校到省资助中心指定地点领取借款合同、承诺书和档案盒。

  (二)签订合同及审批阶段(1026-1111日)

1026日,学校根据开行最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套打借款合同,院系组织学生签订,同时整理借款学生贷款档案。

1030号前,院系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审核汇总院系的借款合同信息上报校资助中心。

11110点前,学校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审核汇总本校的借款合同信息上报省资助中心。由于贷款数据最终审批工作必须整体进行,为了避免因极个别高校没有按时上报信息而影响其他学校数据的审批打印和上报花名册,进而影响全省工作正常进展,届时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合同签订信息的学校将直接删除其贷款数据、取消当年贷款资格,省资助中心将不再另行通知。

  115日至116日,学校根据开行河南省分行最终审批贷款数据并打印花名册(一式三份),报送(加盖骑缝章)至省资助中心。

  117日,省资助中心将学校报送的借款学生花名册、全省学生2013-2014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情况汇总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开行。

  118日,开行河南省分行批复借款学生花名册等相关资料。

  (三)贷款发放及结息阶段(1112-1120日)

  1112日,开行河南省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住费扣划到学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结息后,开行河南省分行在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内出具贴息单一式四份并加盖开行公章,其中,开行、省资助中心各留存一份。开行将贴息单扫描后通过QQ方式传给学校,随后,省资助中心将风险金、贴息收缴通知通过办公区间发送给学校。

  五、信息录入及借款合同管理

  (一)借款学生基本信息核对。院系要严格按照助学贷款的基本要求,对借款学生的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身份证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助学贷款。对于当年已办理生源地贷款回执的借款学生,不得重复办理院系助学贷款。

  (二)借款学生基本信息的录入。为让借款学生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必须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申请。院系在核对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避免学生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三)借款学生合同的规范管理。各院系对领取的空白合同数、使用数、作废数、剩余数都要进行详细登记,作废的合同按规定时间上报校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应按照合同印刷流水编号顺序填写“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空白合同销毁清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河南省院系助学贷款空白合同使用清册”和“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空白合同销毁清册”上报省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汇总后报开行河南省分行。对于空白合同保管和使用混乱,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出现空白合同丢失、被盗及违规使用等问题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它有关问题

  认真做好借款合同、贷款承诺书的签订和相关教育工作。在受理贷款和签订合同时每位学生必须签订《国家开发银行院系助学贷款约定和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一式两份,借款学生签字捺印后学生和学校各留存一份,要求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学校院系辅导员作为见证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院系还应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使借款学生清楚还款事项和违约后果。开行95593呼叫中心现已正式运行,对贷款工作中遇到的任何疑问,学生均可拨打电话咨询。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和日程安排做好各项准备,统筹兼顾、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学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新乡学院资助中心

 

                                                        201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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