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 通 知 各院系: 中秋、国庆长假即将来临,根据学校《关于中秋、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2012年中秋、国庆节放假调休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7日。节日期间,为保障同学们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特将有关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中秋、国庆节放假期间,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是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各院系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将学生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按照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要求,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二、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中秋、国庆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普遍的安全教育,将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有效结合起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引导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了解并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被骗、被盗、车祸、火灾和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学校和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同时,在中秋、国庆期间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生活和学习。 三、严格请销假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学生在假期结束后要按期返回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延期返校者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发现学生出现误入传销组织等情况时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四、严格控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因教育教学活动确需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时,要严格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层层报批,并必须有指导老师带队,院系领导随队参加。禁止组织没有安全保障的学生集体活动。 五、关心节假日期间留校学生的生活。 对于学生中存在心理问题、网络成瘾问题等需要特别关注的群体,要切实安排好相关工作。 六、做好假期间值班工作 各院系领导、辅导员老师要保证通信畅通,联系及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七、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节假日期间,要教育留校的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生火做饭,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八、及时上报学生返校情况 10月8日下午16:30前,将本院系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特别是对无故未返校学生更要密切关注,及时上报信息。 节日前各院系要把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同学。学生工作人员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保证各项工作万无一失,对因本通知精神落实不到位、没有尽到责任而引发事故的,学校将按责任制的有关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预祝全校师生员工节日快乐。 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