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2010年和2011年补录学生军训工作方案 根据《兵役法》、《国防法》和《国防教育法》关于对学生进行军事训练、国防教育的有关规定和学院教学计划的安排。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制定2010年至2011年度补录267名学生的军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转发的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以及《新乡学院实践育人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本次军训,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组织纪律性和国防意识的教育,磨练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为建设优良学风、校风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1、军训领导小组: 组 长:刘 翔 成 员:贺 杰 李文章 石 彤 魏祖志 王丽云及相关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沈银华(兼) 2、训练组织: 军训期间成立军训营,负责军训的组织实施工作。 营 长:茹庆德 教导员:沈银华 军训营下设5个连:连长兼教官,指导员由各相关院系辅导员担任。 一连连长:许志林 指导员:张 颜 二连连长:刘秋生 指导员:李仕颖 三连连长:王金波 指导员:姚文惠 四连连长:秦 昆 指导员:张敏敏 五连连长:何 逸 指导员:张晓倩 三、军训对象、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军训对象 本次军训对象是2010年和2011年度补录的而未参加军训的全日制普通学生。 (二)军训时间 6月30 日至7 月9 日,共计10 天。 (三)军训内容(见附表) (四)军训地点:学院文化广场 四、考核内容及学分分值计算: 评分标准每周100分,获60分以下者,不得学分;获60—80分者(含60分),记0.6学分,获80分以上者(含80分),记1学分。具体考核内容: 1、军事技能训练占70%,分别为(1)军姿,包含整理着装、立正、稍息、敬礼等,占10%;(2)转法步法,包含停止间、跨立间转法,齐步、正步、跑步行进及立定等,占40%;(3)学唱军歌,占10%;(4)其它活动如学习军体拳等占10%。 2、作风纪律占30%,分别为操课纪律、精神风貌、内务卫生等各占10%。 五、军训纪律 参加补训的学生除要求遵守一般课程学习的纪律外,还必须做到: 1、努力学习军事技能,刻苦训练。 2、一切行动听指挥,服从教官管理。 3、按军训标准整理内务,搞好室内外卫生并注意保持。 4、遵守纪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考核与考勤 (一)军事技能训练请假制度 学生未达到学校规定参训时间的,原则上不能获得相应学分。集中军事训练期间请假制度: 军训中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如确属实际需要,请假不足1天者由军训教官和辅导员共同批准;请假1-2天者,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者(含3天),由学生处批准。因病请假者,需有校医院或者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按上述程序审批。凡缺勤超过本期军训总天数的1/3者,下学期必须重训。身体有残疾或者确因身体疾病无法参加军训者,可以视情况采取观摩、跟训、少训或者予以免训。凡未履行请假手续缺勤 3天(含3天)以上者,军训记不及格,下学期必须重训。无故缺勤情节严重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考勤 参训学生由教官和辅导员共同考勤。 (三)考核成绩计算 1、军事技能训练成绩:集中训练结束后,对所学科目进行逐项考核,由教官结合平时的训练和最终考核成绩综合评定成绩。 2、作风纪律:由辅导员根据出勤情况和其他表现进行评定。 3、总成绩: 由辅导员结合军训教官填写《新乡学院学生军事实践学分成绩单》,提出每名学生的学分初步意见;院系军事实践学分认定小组初步审核后,报学生处审核认定,给予相应的军事实践学分。毕业前拿不到规定学分者,不发毕业证书。因重修而耽误其他课程学习者,由学生本人负责。 附表 2010-2011级补录新生军训课程安排表
内 容 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
6月30 日 |
开训典礼、军姿练习 |
立正与稍息,整齐报数 |
7月1 日 |
立正与稍息,整齐报数 |
跨立与立正 |
7月2 日 |
停止间转法 |
内务整理 停止间转法 |
7月3 日 |
蹲下与起立 |
敬礼与礼毕 |
7月4 日 |
齐步与立定分解练习 |
学唱军歌 齐步与立定练习 |
7月5 日 |
齐步与立定连贯练习 |
跑步与立定分解练习 |
7月6 日 |
跑步与立定分解练习 |
跑步与立定连贯练习 |
7月7 日 |
正步与立定分解练习 |
正步与立定连贯练习 |
7月8 日 |
行进后队伍稍息整理 |
踏步与立定(四句呼号) |
7月9 日 |
徒手队列动作复习考核 |
结业典礼和汇报表演 |
备 注 |
1、 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军训计划执行; 2、 其中训练科目中包括理论讲解、动作示范和共同教学;每天上下午开课都安排一定时间军姿练习; 3、军训课后休息时间,由各教官适时安排教唱军歌,原则上每天一首歌; 4、课程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