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2009-2010学年度 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安排意见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资助【2009】627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校2009—2010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安排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09—2010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学年奖助学金的申报、发放工作依然采用网络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为了适应国家新资助政策的管理要求,加强对国家奖助学金数据的上报、审批和日常管理,省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人员在原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完善了高校学生资助网络管理信息系统,今年国家奖助学金申报、发放工作将全部使用该系统进行受助学生的基础数据录入、分类管理、审核、审批、统计分析和打印上报。各院系在宣传发动、学生申请、院系评审、院系公示后,把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学生的基础数据信息通过该系统录入上报,录入上报截止时间09年10月18日下午6时。 二、发放工作日程安排 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9月20日-10月18日,为院系宣传、申请、评审、公示和数据录入阶段。各院系要在10月18日前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数据录入工作。 10月19日-10月21日,为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进行数据审核阶段。同时各院系还需报送如下材料: 国家奖学金:各院系需报送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的纸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试二份。经审批通过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将由教育部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各院系需报送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的纸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试二份。经审批通过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国家助学金:各院系需报送由学院制定的纸质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 各院系在报送获奖、获助学生申请审批表的同时报送国家奖助学金纸质评审总结报告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档),主要内容包括:奖、助学金评审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上报的纸质总结报告及审批表均须加盖院系公章。国家奖助学金纸质申请审批表获奖、获助学生姓名和人数要与资助系统录入数据对应一致。 10月21日-10月23日,为省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阶段。省资助管理中心通过网络系统审查上报奖助学金数据,我院将根据省资助中心审查意见修正上报数据。10月23日中午12时数据修改上报截止,省资助管理中心审查确定国家奖助学金最终名单。 10月29日-10月30日,我院将通过审查的国家奖助学金最终名单打印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 11月2日-15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国家奖助学金进行评审、批复和备案。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一经批复审定备案,各院系务必按照批复审定名单发放,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 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安装使用说明和各类奖、助学金审批表请在我院学生处网站查阅或下载打印。 学 生 处 二00九年九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