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年度国家奖助学金、2016-2017学年校级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顺利完成
2017-11-30 14:41   审核人:   (点击: )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7〕742号)和《关于开展新乡学院2016-2017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院学字〔2017〕27号)要求,截至目前,我校已经顺利完成了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秋季部分,2016-2017学年校级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严格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科学分配奖助名额,统一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各学院根据要求,加强宣传,积极营造资助育人导向,深入开展教育脱贫政策宣传工作,加强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流程的解读,通过全面的宣传工作,让在校的每一位学生都了解到最新的国家资助政策,做到评选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使广大学生满意。

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及时了解各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往年的做法,由学校纪委、监察处牵头,团委、财务处、学生处及各学院副书记组成了4个联合工作组,于10月18日、19日深入全校20个学院,通过听取评审汇报、辅导员座谈会、学生代表座谈会和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国家和学校奖助学金的政策宣传、评审程序、发放情况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保证了我校2017年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发放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严谨、科学的工作程序,确保了整个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经过严格的评选、认定、公示、审核,全校学生最后推荐到省资助中心中享受国家奖学金18名,国家励志奖学金649名,国家助学金4341名,共计5008名学生作为国家奖助学金受奖受助对象。同时,对在我校就读的1294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全校共认定学习标兵1名,校级一等奖学金333名,二等奖学金828名,三等奖学金1326名,共计2488名学生作为校级奖学金受奖对象。截止目前,国家奖助资金已经全部打入受奖受助学生中国银行一卡通,校级奖学金正在办理财务手续。

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加大资助政策宣力度,加强对学院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监督,及时开展受助学生电话回访,通过事前有宣传、事中有督查、事后有回访,确保整个评审发放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将奖励、资助政策执行到位,发挥好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我校资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保证受助学生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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