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2017年过冬补助的通知
2017-11-23 18:10   审核人:   (点击: )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2012〕7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度过一个温暖舒适的冬天,解决实际困难,从细微处体现学校对学生的关怀,使学生们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特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2017年过冬补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根据《新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文件规定,按照每生400元的标准发放过冬补助。

二、资助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请条件

(一)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其他优抚家庭子女。

(二)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三)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因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无其它经济来源的。

(四)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五)由于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四、申请程序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在校内资助中选择“2017年过冬特困补”,填写申请理由,同时提交《新乡学院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和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二)学院初审并进行逐一联系、排查,确认无误后,经所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材料审核、汇总、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按财务报销程序发放至受助学生中国银行一卡通。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详细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严格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让真正需要的同学得到资助,给予学生精神鼓励和情感关怀。

 

附件【新乡学院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2017.9版).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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