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确保其顺利入学,在2017级新生报到之际,各学院应认真开展以下工作:
一、绿色通道审核工作
“绿色通道”是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各学院应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尽快全面了解录取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资助工作预案,加强对“绿色通道”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保证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审核绿色通道时的注意事项:
(一)学生申请的金额不能超过本人当年的学费+住宿费;
(二)申请理由要详实,提交的照片附件应清晰并符合要求,证明材料可以是以下其中任一项:
1.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2017-2018学年生源地贷款合同(显示有公章和学生签名),或因办理生源地贷款开具的村委会、学生所在高中开具的证明材料。
4.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建档立卡明白卡或《新乡学院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
5.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身体残疾的残疾证明材料;
6.其他可以证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材料。
(三)若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要求,辅导员老师必须给出详实的解释原因,必要时应通过电话确认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并提出合理建议。
(四)请各位领导和老师严格按照“绿色通道”申请制度认真审核每一份申请,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及时开展各项资助工作
尽早给每一名新生打个电话,确认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向有资助需求的新生提供可行的建议,并做好跟踪回访和入学接洽,要及时收集整理新生入学第一手材料,准确掌握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程度,了解他们及其家长的需求,因人施策、精准资助,统计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为整个学年的资助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及时进行困难生认定。迅速开展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确定为重点资助对象,在国家奖助学金发放之前,对生活费拮据的学生给予及时资助,以解决这些学生在生活上的燃眉之急。
(二)统计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根据省资助中心要求,建档立卡学生需提供扶贫明白卡复印件,复印件应包含以下三页:封面(有统一编号),首页(有家庭成员信息),第五页(接受帮扶人员签字、扶贫负责人签字)。不同地市扶贫明白卡可能略有差别,但至少包括以上内容,如学生属于建档立卡户,请在学生报到后将以上材料收集并汇总,并按照统一格式(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统计表)上报困难生和建档立卡学生人数。
(三)及时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对于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及时收缴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单);对于有贷款需求而又没有取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织其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四)统计未报到新生人数并做好登记。
应报到人数: |
实际报到人数: |
未报到人数: |
未报到的首要原因 |
人数 |
1.认为学校或专业不理想而选择复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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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留学或转入国内其他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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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先选择就业而放弃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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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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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庭经济困难而又无法获得有效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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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请详细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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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各学院要汇总未报到学生名单,统计未报到学生的基本信息,具体包括:姓名、性别、生源地、家庭住址、联系方式、未报到原因等。该名单由学院留存,本次无需报送,但需留存备查。
2.以上材料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各学院应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微信群和qq群等多个平台,把握新生报到宣传节点,建立长效宣传工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资助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学生宣传、介绍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及学校的资助措施,要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和班级主题班会等形式,重点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绿色通道、国家奖助学金、新生入学资助等政策内容,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对我校各类资助政策充分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