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20〕131号),现将我校2020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理想远大、信念坚定,拥有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预选名单。要注重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二)公示
各学院对拟表彰的个人和班集体,要在全院予以公示3天,接受大家监督。
(三)评审
各学院要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个人和班集体,认真组织填写《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见附件2)或《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3),并于5月15日前将评选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报送至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xxxyxsc@126.com,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所需表格可在学生处网站本通知附件下载。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评先工作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减少人员集聚。要把疫情危机化为教育契机,激励青年大学生在灾难面前与国家共患难、与人民共进步、与祖国共成长,在奋斗中珍惜韶华、不负青春,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