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2019-03-22 15:37   审核人:   (点击: )

新乡学院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9届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19〕78号),现将新乡学院2019年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新乡学院2019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所学课程未出现过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获得2019年新乡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

6.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预选。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评选出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人员。

2.公示。预选名单应在学院内公示3日,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3.资格审查。各学院在上报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数据库之前,应对初审合格的省优秀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不具备毕业资格、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4.上报及审批。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公示及资格审查合格、相关信息无误的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须由学院加盖公章后报学校审批。

5.学校对《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和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淘汰。

(二)报送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本学院当年毕业生总人数2%的比例(取小数点前整数)评选推荐人选,组织推荐对象认真填写《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手填,一式两份),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2.各学院完成优秀毕业生名单公示后,认真填写《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附件2,须加盖公章)。

3.各学院按照《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Visual Foxpro)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要求,制作优秀毕业生数据库,数据库中所有数据项应准确无误。

4.各学院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时,同时报送1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直接与其他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xxxyxsc@126.com。

5.各学院必须于327日下午15点前将所有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交至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xxxyxsc@126.com ,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所需表格可在本通知附件下载。

  

                                     学生处

                                 2019年3月22日

附件【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4: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Visual Foxpro)数据库结构.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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