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04-25 17:29   审核人:   (点击: )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教资[2017]24号)的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包括生源地贷款学生)及在校学生续贷工作,确保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条不紊进行。请各学院认真做好以下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教资助〔2013〕14号)文件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原则上每个借款学生(贷款已结清除外)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认真核对每一位贷款毕业生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信息等是否准确。学生离校后,学院应根据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QQ、电子邮件、家庭地址等与其联系,并及时将联系结果录入到开行管理系统内。

二、按权限修改错误数据信息

各学院要认真核对借款毕业生的每一笔合同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信息应一并提交修改,避免出现几笔合同中只修改一笔错误信息的情况(留级、休学、展期学生除外)。其中贴息截止日期错误的信息,需报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由资助中心报省资助中心修改(见附件1);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合同信息,应随同贴息截止日期错误信息一并上报到学校资助中心,待汇总后交由开总行统一进行修改(见附件2);其他类别的错误信息交由我校学生资助中心自行修改。

三、修改错误信息上报方式和时间

如需要进行贴息截止日期的修改,上报修改错误信息时间定为5月8日至5月12日,省资助中心也将于5月31日前修改完毕。错误数据修改完毕后,请各学院认真核对修改信息,发现修改有误的现象应及时反馈至学生资助中心。

请各学院严格按上述时间规定报送相关材料(要求:纸质材料加盖院系行政公章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公共邮xxxyzd@yeah.net压缩文件标注学院名称)。

四、认真做好在校学生申贷工作

目前,在校生申贷工作已全面启动,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学生在校的时间,积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组织续贷学生认真填写续贷声明,并在6月底前完成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对于逾期不申报的学院按无在校生申请贷款处理,以确保我校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16年新乡学院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附件1、2.xls已下载
关闭窗口
                   新乡学院学生处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点此查询              邮箱:xxxyxsc@126.com          
   
站内搜索: